切勿忽略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程序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江苏珺文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1471天前 | 1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律风险点: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的自主权,成为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因此,规章制度对于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现和谐劳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对自身管理者身份的认知和定位存在误区,将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视为自身单方面权利,忽略了法律对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要求,导致规章制度因制定或修改程序瑕疵不生效力,执行中出现被动局面,甚至面临重大法律风险,例如,依据不生效力的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珺文参考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应遵循劳动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注意把握以下方面:

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征求职工代表或职工意见或建议,做好会议记录及征求意见表,由全体参会人员签字。

2、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公示是告知劳动者的方式之一,其他的告知方式还有签收、组织学习等,但不论采取何种告知方式,注意形成书面材料,例如公示拍照、签收单、学习记录等。

3、及时对上述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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